按照長春市政府市容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戶外廣告管理,規范廣告發布行為,日前,長春市工商局開始安排部署開展市區LED廣告清理整頓工作。
29日,長春市工商局召開清理整頓LED廣告專題工作會議,明確提出,長春市上下正在組織開展第二次市容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強對街路廣告發布行為的整頓規范是長春市委、長春市政府整體部署的重要內容。長春市工商局加大力度清理整頓LED廣告。
據了解,此次清理整頓LED廣告行動明確了清理對象和范圍。堅持把各戶外廣告經營單位、相關企事業單位及含公益性內容的廣告納入整頓范疇,明確凡未辦理戶外廣告登記證的戶外廣告發布單位立即停止發布行為,由屬地工商機關廣告監管部門進行集中處理。
依據《廣告法》規定,對未經工商機關登記擅自發布廣告行為,一律責令停止發布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于拒絕管理繼續從事違法發布行為的,依法及時移交相關部門,并抄報長春市政府市容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此外,還要堅持屬地管理。按照人管段、所管片原則,將監管任務分解落實到工商所,加強對違法發布行為的查處整治力度。
長春市工商局表示要以工商所為單位,采取現場拍照方式為轄區內的LED廣告牌逐一進行存檔造冊,注明所屬單位、設立時間、內容用途和是否登記注冊等自然情況,為開展集中清理打好基礎。重點對相關領域進行監管,盡快將公交站牌廣告、候車亭廣告、工地圍欄廣告納入監管范圍,依法進行審批管理。同時高度重視居民區分眾廣告中煙草廣告抬頭之勢,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清理。
長春市工商局將于4月15日前全面完成基礎數據匯總工作。從4月15日開始,全面組織開展清理整頓。清理整頓期間,將派出督查組逐條街路進行檢查督導,積極配合長春市政府市容環境整治辦公室,進一步鞏固15條精品街路清理整頓成果,按照長春市政府部署,全面完成LED廣告清理整頓工作任務。